昨天上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英特尔因涉嫌阻止计算机公司使用竞争对手产品,并提供回扣的行为,违反了韩国《公平交易法》,被判缴纳260亿韩币 (约1.8亿人民币)罚款,并责令改正.对此,英特尔表示非常失望.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2002年5月,英特尔和三星电子达成了停购竞争公司AMD 的处理器并提供回扣的协议.

调查显示,三星电子于2002年第四季度至2005年第二季度期间,从购买英特尔处理器中每季度获得平均260万美元的回扣.此外,英特尔还在2003—2004年期间要求韩国第二大计算机生产商三宝电脑,在电视购物销售采用英特尔处理器的电脑,并提供回扣.英特尔2003年9月还利用市场领导权,阻碍三宝电脑在韩国推出AMD台式电脑装载64位处理器.为此,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英特尔总公司和英特尔韩国公司处以260亿韩币罚款并下令整改.

在韩国计算机处理器市场中,英特尔2001至2005年的市场占有率平均达到91.3%,而AMD同期平均只有8.4%.这一市场份额远远高于英特尔同一时期79.6%的全球平均占有率.

对此判罚,AMD中国公司未发表任何评论.英特尔中国公司发言人表示,英特尔认为,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做出判决时忽略了一些事实,因此接下来英特尔将重新审查该案件的某些细节,再做出是否上诉等下一步决定.

2005年6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就开始对英特尔在韩国的市场营销和折扣模式展开调查.此前英特尔在日本和欧盟也遭到了类似的调查,日本已判定英特尔存在不正当竞争.2005年6月28日,AMD公司以“英特尔采用非法手段阻止计算机厂商购买AMD处理器”为由,在美国对英特尔发起诉讼.